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转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转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人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