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服务评估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服务评估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
城市绿化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城乡市容管理
市政设施管理
园区管理服务
酒店管理
农副产品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
停车场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
企业管理
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
工程管理服务
创业间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第一章第一条、第三章第五条、第四章第七条
第三章第五条